1. 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紡織品的防日光紫外線性能的試驗方法、防護水平的表示、評定和標識。
本標準使用與評定在規(guī)定條件下織物防護日光紫外線的性能。
2. 原理
用單色或多色的UV射線輻射試樣,收集總的光譜投射射線,測定出總的光譜透射比,并計算試樣的紫外線防護系數UPF值。
可采用平行光束照射試樣,用一個積分球手機所有投射光線;也可采用光線半球照射試樣,收集平行的投射光線。
3. 測試設備
3.1 UV光源
提供波長為290nm~400nm的UV射線,適合的UV光源有氙弧燈、氘燈和日光模擬器。
在采用平行入射光束時,光束端面至少25mm2,覆蓋面至少應該是織物循環(huán)結構的3倍。此外,對于單色入射光束,積分球入口的zui小尺寸與照明斑的zui大尺寸之比應該大于1.5。光束應該與織物表面垂直,在±5°之間,光束與光束軸的散角應該小于5°。
3.2 積分球
積分球的總孔面積不超過積分球內表面積的10%。內表面應涂有高反射的無光材料,例如涂硫酸鋇。積分球內還裝有擋板,遮擋試樣窗到內部探測頭或試樣窗到內部光源之間的光線。
3.3 單色儀
適合于在波長290~400nm范圍內,以5nm或更小的光譜帶寬的測定。
3.4 UV透射率片
僅透過小于400nm的光線,且無熒光產生。
如果單色器裝在樣品之前,應把較適合的UV透射率片放在樣品和檢測器之間。如果這種方式不可行,則應將濾片放在試樣和積分球之間的試樣窗口處。UV投射濾片的厚度應在1mm~3mm之間。
3.5試樣夾
使試樣在無張力或在預定拉伸狀態(tài)下保持平整。該裝置不應遮擋積分球的入口。
(美國UV-2000F抗紫外透過性能測試儀*符合該標準。)
4. 試樣準備和調濕
4.1試樣準備
對于勻質材料,至少要取4塊有代表性的試樣,距布邊125px以內的織物應舍去。
對于具有不同色澤或結構的非勻質材料,每種顏色和每種結構至少要試驗兩塊試樣。
試樣尺寸應保證充分覆蓋住儀器的孔眼。
4.2試驗的調濕
調濕和試驗應按GB/T 6529進行,如果試驗裝置未放在標準大氣條件下,調濕后試樣從密閉容器中取出至試驗完成不應超過10min。
5. 測試步驟
① 在積分球入口前方放置試樣試驗,將穿著時遠離皮膚的織物面朝著UV光源。
② 對于單色片放在試樣前方的儀器裝置,應使用UV透射率片,并檢驗其有效性。
③ 記錄290~400nm之間的透射比,每5nm至少記錄一次。
6. 結果測定
對于勻質材料,當樣品的UPF值低于單個試樣實測的UPF值中的zui低值時,則以試樣zui低的UPF作為樣品的UPF值報出。當樣品的UPF值大于50時,表示為:UPF>50
對于具有不同顏色或結構的非勻質材料,應對各種顏色或結構進行測試,以其中zui低的UPF值作為樣品的UPF值,當樣品的UPF值大于50時,表示為:UPF>50
7. 評定
當樣品的UPF>40,且T(UVA)AV<5%時,可稱為“防紫外線產品”。
防紫外線產品應在標簽上標有:
——本標準的編號:即GB/T 18830-2009
——當40<UPF≤50時,標為UPF 40+。當UPF>50時,標為UPF 50+
——長期使用以及在拉伸或潮濕的情況下,該產品所提供的防護有可能減少。
8. 試驗報告
a. 試驗是按本標準進行的。
b. 對樣品的描述。
c. 試驗溫度和相對濕度。
d. 試樣的數量。
e. T(UVA)AV、T(UVB)AV、(UPF)AV。
f. 樣品的UPF值。
g. 試驗人員和試驗日期。
h. 任何偏離本標準的情況。